9月14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fā)布《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 “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zhàn)略和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以首臺(套)示范應用為突破口,推動能源領域重大技術裝備水平整體提升,根據《關于促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通知》(國能發(fā)科技〔2018〕49號)和《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和評價辦法》(國能發(fā)科技〔2022〕81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屬于國內率先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批量取得市場業(yè)績的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tǒng)、基礎材料、軟件系統(tǒng)等。
申報方向重點聚焦先進可再生能源、新型電力系統(tǒng)、安全高效核電、化石能源綠色高效開發(fā)利用、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氫能及其綜合利用、能源系統(tǒng)數字化智能化、節(jié)能和能效提升等領域。
二、申報程序
(一)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原則上由用戶企業(yè)牽頭聯(lián)合研制單位申報,尚未確定依托工程的技術裝備,由研制單位根據技術裝備突破情況申報,并按要求報送《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請報告》(詳見《評價辦法》所列附件,外網地址:
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主管部門、中央企業(yè)集團負責組織本地區(qū)、本企業(yè)的申報工作,確定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后,統(tǒng)一報送國家能源局。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溝通一致的項目方可推薦。
(三)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8個,各計劃單列市能源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各中央企業(yè)集團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8個。中央企業(yè)集團申報項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支持申報函,不占屬地名額。符合以下情況的適當增加推薦名額:
1. 已出臺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示范項目支持政策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yè)集團增加3個推薦名額,相關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資金、稅收、金融、保險、業(yè)績考核、示范項目燃料供應、發(fā)電并網、運行調度等。
2. 根據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結果,入選項目3個及以上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yè)集團增加2個推薦名額。
3. 近期,我局將組織開展前兩批次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后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動態(tài)調整后續(xù)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yè)集團推薦名額。
4. 請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yè)集團報送材料時,附增加名額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請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結合本地區(qū)、本企業(yè)實際,按照公正、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組織好申報和推薦工作。
(五)我局將按照《評價辦法》組織評定并公布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名單。
三、有關要求
(一)報送材料
1. 推薦函1份(正式公函,紙質版和電子版,光盤刻錄,參考格式見附件)。
2. 申報材料3份(紙質版和電子版,電子版包括WORD文檔和PDF掃描文檔,光盤刻錄,每個項目不超過30M)。
(二)報送方式
1. 請于2022年1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將推薦函及申報材料寄送國家能源局科技司。
2. 推薦函及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國家能源局科技司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46號
郵 編:100045
聯(lián)系方式:國家能源局科技司
010-81929235
010-81929233
010-81929213
電子郵箱:nea_kj@163.com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9月7日
來源:國家能源局